为进一步规范台湾av女优公共经费及教职工各类教学、科研经费的资金使用,保证学校合同用章流程合理合规,根据《台湾av女优
印章使用和管理规定》实施细则,按照学校要求,对外签订并在后勤用章,且需台湾av女优领导审批的合同,需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作为附件支撑材料。本通知明确了相关审批类型及方式,请老师们按照此通知执行。
台湾av女优审批流程需在项目启动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至台湾av女优党政综合办公室报请台湾av女优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,台湾av女优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,项目负责人列席参会解释说明,经集体决策通过后,方可执行,请务必在项目启动前提交台湾av女优党政联席会讨论决策。其中具体需上会审批的项目对象、范围及需提交的材料内容请见台湾av女优通知。